中国国家机构与党组织体系总览

一、国家机构体系:“一府一委两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一府一委两院”是指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在中央层面,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1. 人民政府(“一府”)

人民政府是国家的行政机关,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人大)的执行机关。

(1)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

① 国务院办公厅
② 国务院组成部门(26个)
序号 机构名称 备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对外保留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牌子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对外保留国家航天局、国家原子能机构牌子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加挂国家外国专家局牌子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对外保留国家海洋局牌子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牌子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加挂国家乡村振兴局牌子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25 中国人民银行
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③ 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1个)
④ 国务院直属机构(17个)

: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在中央宣传部加挂牌子;国家宗教事务局在中央统战部加挂牌子。

⑤ 国务院办事机构
⑥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包括以下层级:

地方各级政府一般设有与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公安、民政、司法、财政、人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商务、文旅、卫健等部门相对应的组成机构。


2. 监察委员会(“一委”)

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

(1)国家监察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

内设机构(31个职能部门)
类别 机构名称
综合部门 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法规室
监督部门 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案件监督管理室
监督检查室 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五监督检查室、第六监督检查室、第七监督检查室、第八监督检查室、第九监督检查室、第十监督检查室、第十一监督检查室
审查调查室 第十二审查调查室、第十三审查调查室、第十四审查调查室、第十五审查调查室、第十六审查调查室
其他部门 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国际合作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
直属单位

(2)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乡镇一级不设监察委员会,但可通过派驻或派出机构方式行使监察职能。


3. 人民法院(“两院”之一)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1)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负责审理各类案件,制定司法解释,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内设机构
类别 机构名称
综合部门 办公厅(加挂新闻局牌子)、政治部(内设4个机构)
刑事审判 刑事审判第一庭、第二庭、第三庭、第四庭、第五庭
民事审判 民事审判第一庭、第二庭、第三庭、第四庭
专门审判 环境资源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
业务部门 立案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执行局(加挂执行指挥办公室牌子)、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
监督部门 督察局(加挂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外事与保障 国际合作局、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
党务后勤 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
巡回法庭(6个)
直属事业单位
直属企业

(2)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分为四级(含基层):

此外,设有专门人民法院


4. 人民检察院(“两院”之二)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1)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

领导成员(现任)
内设机构
类别 机构名称
综合部门 办公厅(新闻办公室)
业务检察厅 第一检察厅、第二检察厅、第三检察厅、第四检察厅、第五检察厅、第六检察厅、第七检察厅、第八检察厅、第九检察厅、第十检察厅(共10个)
研究部门 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
其他部门 (此外设有政治部、机关党委等)

(2)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

分为三级:

此外,设有专门人民检察院


二、中国共产党组织体系

中国共产党组织由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三个层次构成,并设有党组(党委)和纪律检查机关。

1. 党的中央组织

党的中央组织是党的首脑机关,领导全党工作。

(1)党的全国代表大会

(2)中央委员会

(3)中央政治局

(4)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

(5)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6)中央书记处

(7)中央军事委员会

(8)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9)党中央各部门

序号 机构名称 备注
1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机关 合署办公
2 中共中央办公厅
3 中共中央组织部 对外加挂国家公务员局牌子
4 中共中央宣传部 加挂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国家电影局牌子
5 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
6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
7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
8 中央政策研究室
9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10 中央港澳工作办公室
11 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
12 中央社会工作部
13 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
14 中央科技委员会办公室
15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16 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 与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10)党中央直属事业单位


2. 党的地方组织

党的地方组织是按照行政区域设置的各级党的组织,是党的地方领导机关。

层级 机构名称
省级 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
地市级 设区的市、自治州委员会
县级 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委员会

相关数据(截至2023年底)

项目 数量
省级党的委员会 31个
市级党的委员会 333个
县级党的委员会 2,859个

说明:各级地方党委均设有常务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可向非党组织派出代表机关(如党工委)。


3. 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单位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1)设立标准

类型 设立条件
基层党委 党员人数超过100名
党总支 党员人数超过50名、不足100名
党支部 正式党员超过3名、不足50名

补充: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可与邻近单位联合成立党支部。

(2)设立范围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于以下各类基层单位:

(3)相关数据(截至2023年底)


4. 党组(党委)

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

(1)党组的功能定位

(2)党组的主要任务


5.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1)组织层级

(2)主要任务

(3)与国家监委的关系

中央纪委与国家监委合署办公,地方各级纪委与同级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

三、国家机构与党组织关系总览

关系示意图

Image

核心关系说明

关系维度 具体内容
产生与负责关系 “一府一委两院”均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
党的领导方式 党通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方式,对“一府一委两院”实行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
党组嵌入 在“一府一委两院”内部设立党组(党委),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得到贯彻落实。
党政分工 党委侧重决策、总揽协调;政府侧重执行落实;监察机关专责监督;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

说明:以上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及相关机构编制规定整理,机构名称、设置及职能以官方最新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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